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吕秋颍     2011-08-26     

1.申请人如实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申请人事代理人员审批表》(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并附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①身份证、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③结婚证或户口本(正高职称人员和博士配偶或子女须提供);④其他相关材料;

2.人事处人事科审核;

3.人事处审议;

4.有关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5.校务会研究批准;

6.用人单位、人事处在《阜阳师范大学申请人事代理人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7.人事处人事科发放报到通知书;

8.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人事科办理报到手续,备齐以下材料:①本人档案原件:须真实、完整,无涂改现象,符合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不予认可,无档案或档案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者不予办理报到手续;②体检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在人事处人事科领取体检表,市医院南区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有结论意见,须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9.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和工作协议书,填写《人事代理人员报到登记表》;

10.持报到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

11.按《新进人员入校手续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12.委托阜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3.续聘:①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受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阜阳师范学院人事代理续聘申请表》、体检表(要求同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②用人单位签署意见;③人事处人事科审核;④人事处领导审议;⑤学校研究批准;⑥签订续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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