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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中心智库项目及农民工研究中心平台提升项目子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6-17 11:18阅读: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安徽省农民工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在研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项目完成率和成果水平,根据皖社科规划办﹝2018﹞19号、校科(2018)24号《关于我校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情况的通报》、《阜阳师范大学2018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校审计〔2019〕1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安徽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年度研究中心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农民工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历年批准立项尚未结项的 “安徽新型城镇化研究中心智库项目子课题”、 “安徽农民工研究中心平台提升项目子课题”,以上各类项目均在检查范围之内,请各位负责人及时进行整理,并按时提交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0年6月29日前均可报送

地点:清河校区图书馆五楼农民工研究中心办公室

(说明:因为疫情期间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也可联系工作人员,进行委托转交或者快递寄送。)

三、报送内容及形式

本次要求报送的结项课题包括2017、2018年立项的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研究中心智库项目子课题、2018年平台提升项目子课题结项材料,具体名单见附件。项目结题材料按照封面、目录、《结项报告书》、原《申请书》复印件、《中期检查表》复印件、研究成果复印件的顺序装订2份,并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页码(须与目录准确对应)。

四、材料报送要求:

2020年6月29日前,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材料纸质版2份、《结题报告》电子版1份提交至农民工研究中心办公室。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材料,确保项目研究设计合理,准时高效完成研究任务。

如不能按时结项,请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陈述相应说明,不能如期提交材料者,将予以撤项处理,研究经费追回,且三年内不得再申请相关课题。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人:韦向阳,王萍

电话:05582593576

农民工研究中心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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