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18日 16:36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研〔20202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一)论文检测(318-324日)

318日前,各培养学院将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论文相似性检测,324日前反馈检测结果。

(二)论文评阅(325-428日)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若干规定》(校研〔202015号)要求,将随机抽取不低于30%的学位论文进行校级匿评,延期毕业研究生、相似性检测复制比超过40%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参与校级匿评。43日前,各学院提交匿评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匿评论文须隐去论文作者和导师姓名等相关信息,以“学号+专业方向+题目”命名。

对未抽到校级匿评的学位论文,各培养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评阅,严禁不经评阅直接进入答辩环节。428日前完成所有学位论文评阅工作,评阅结果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学位论文答辩(429-526日)

各培养学院进行学位申请者答辩资格审核,56日前将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答辩工作安排提交研究生处审核。各学科答辩工作应至少邀请1名校外专家参与。526日前,各培养学院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二、学位授予工作

(一)学位申请材料提交(527-610日)

论文答辩完成后(63日前),各培养学院将论文答辩结果及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纸质版(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学位申请书、学位审批简况表、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核。

 67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定稿。其中,论文纸质版1份,电子版(PDF格式文档)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形式命名,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组织填写毕业及学位授予相关信息。

(二)学位授予审核审定(68-616日)

研究生处审核相关学院报送的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并进行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学位申请人的学业、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审议,决定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三)证书发放及学位信息上报(620-630日)

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研究生处完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发放工作,同时整理上报学历、学位信息至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三、其他说明

(一)每篇学位论文学校提供1次检测机会(免费)。为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复制比≥40%者(除去本人文献),经修改检测合格后,直接送审匿评; 20%≤复制比<40%给予一次修改机会,复测仍超标者经修改合格后送审匿评。

(二)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未通过者,需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经为期6个月的修改后,方可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三)对提交的学位论文定稿,学校将进行相似性检测,如发现文献复制比超标,将视为学位论文不合格,此次不授予学位。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24115


上一条: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相关工作的安排

下一条: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相关工作的安排

关闭

联系电话:0558-2595335  传真:0558-2595316  

网站备案号:皖ICP备020529号
版权所有: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236037 

校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箱:xkjsc@fync.edu.cn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